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现以询价方式采购理疗仪等一批设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理疗仪等一批设备
二、项目编号:LYSY2021-026
三、采购需求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 | 单价预算(元) | 预算总价 (元) | 备注 |
1 | 红光治疗仪Ⅰ | 4 | 5000 | 20000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 | 微波治疗仪 | 4 | 5000 | 20000 |
本项目2个标段,每家供应商可投一个也可投多个,采购人有权选择一家供应商一个或多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备案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备案证)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五)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9日18时(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门诊五楼)
3、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于2021年6月16日10:00前,报价材料密封送达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二副。
(二)开标时间:2021年6月16日10时00分。
(三)开标地点: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会议室(门诊五楼)
七、采购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女士 廉先生
电话:0379-62724477(办公室)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6月4日